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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照明设备(消防移动式照明装置)

产品介绍

产品符合GB 26755-2011 《消防移动式照明装置》、CCCF-CPRZ-29: 2019《消防类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消防装备产品 抢险救援产品》标准要求。

适用范围

本产品适用灾害事故现场照明、铁路列检作业、工务巡道、车辆检修、冶金、厂电、网电、防汛救灾等行业的巡査作业、设备检修等各种现场提供长时间工作和应急照明。

产品特性


◎照明性能:灯盘由4盏500W卤钨灯光源组成,按现场需要将每个灯头单独做上下左右角调节,旋转实现360。全方位照明;也可将灯头在灯盘上均布向 四个不同方向照明,如需四个灯头向同一方向照明,则可按所需照明角度和方位将灯盘整体向开口方向在250。内翻转及以气缸为轴心向左右进行360。旋 转;整体照明远近兼顾,照明亮度高、范围大,飞利浦灯泡寿命长。

◎升降性能:选用3节伸缩气缸作为升降调节方式,最大高度为4.5米,灯光覆盖半径达到35-100米。

◎工作时间:使用发电机组供电时,一次注满燃油可连续工作13小时以上,使用220V市电可长时间照明。

◎操作方便:通过无线遥控可在50米范围内分别控制毎组灯的开启和关闭,使用气泵或手动气阀控制伸缩杆的升降。

◎适用场所:灯盘、汽油发电机、控制面板、遥控器、升降杆、气泵、行走脚轮等装置组成,照明装置的移动底盘应装有万向轮和定向轮,万向轮应有刹车装置。照明装置应能通过遥控器或者控制面板手动控制升降杆的升降及灯头的开关。整体采用优质金属材料制作,紧 固件采用不锈钢304材质,结构紧凑,性能稳定,可确保在各种恶劣环境和气候条件下正常工作,防雨淋、喷水、抗风等级为8级。


◎可定制性:为满足客户个性化的需求,本产品的标准配置不能满足用户的工作需要,我们可在灯头数量、功率、泛光或聚光、伸缩气杆升起高度及发电 机的装备按您的要求作调整。



产品参数

1

防护等级

≥IP65

2

最大升起高度

≥4.5m

3

整机质量

≤80kg

4

灯头水平回转角

 0~360°

5

俯仰角

具有俯仰功能,俯仰角90°

6

照明装置10米处照度

≥100lx

7

抗风等级

≥6级

8

光源数量

4个

9

单个灯头功率

≥500W

10

光源总光通量

≥3000lm

11

输出电压

220V

12

输出频率

50Hz

13

发电机组一次性注满燃油连续工作时间

≥13h

14

额定输出功率

≥2kW

15

油箱容积

≥15L

16

噪声(7m)

≤80dB(A) (此项为重要检测指标项)

17

电压调节形式

自动调压

18

低油压保护装置

具有报警装置

19

自保护功能

具有过载保护功能

20

启动方式

手启动或电启动

21

短路保护功能

具有短路保护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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